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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须知:事故车平台业务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旗下《事故车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旨在规范用户在本平台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

第二条

对于用户产生违规行为时本平台基于事实及本规则指引进行相应处理。规则未详尽之处以及争议处理时,本平台将本着独立第三人的角色作出专业判断,用户应当予以认可和接受。

第三条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本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本平台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用户在本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本平台及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本平台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上公告后施行。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服务或产品。本平台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用户

用户,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并参与本平台相关业务活动的组织或自然人。

第二条 发布方

发布方,即享有事故车(标的)的处理权并进行交易信息上传、请求平台进行销售信息发布的用户,亦称为卖家。

第三条 竞买方

竞买方,即参与标的竞买的用户。竞买方在竞价环节胜出即成为获得投标资格方,而获得投标资格方因价格、服务最终得到发布方认可即成为买家。

第四条 管理费

管理费,发布方与竞买方使用本平台应当支付给本平台的费用,平台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作出调整。每台车的管理费会在车辆详情页面展示,买家付费,卖家不付费。

第五条停车费

停车费,车辆停放期间的费用

第六条 违约金

违约金,发布方或竞买方在本平台违约时,由平台扣除补偿另一方的金钱。

第七条 竞价保证金

竞买方须在出价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开通账号参与出价;

第八条竞价责任期

竞价责任期,作为界定买卖双方对价格认可的时间区间,区间的时长由发布方在发布时设定,计时起点为竞价结束时。在此期间内,发布方可随时选择成交与否,同时获得投标资格方对价格充分承诺,否则视为违约。超出此期间,竞价关闭,获得投标资格方也无需再承担价格承诺。亦称“待提车等待期”。

第九条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为保证买卖双方及时完成过户而要求平台暂存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平台在买卖双方完成过户后进行返还。

第十条代金券

代金券,是由平台活动时期发放的特殊权利的优惠券。平台在举行活动时会发放代金券来回馈用户,代金券可以用来抵用相应的费用,代金券的具体使用规则以活动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会员等级

会员,即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用户,目前包括VIP,高级,中级和初级四种。

中级会员:缴纳3000元保证金,即可拍1台车。

高级会员:缴纳10000元保证金,即可拍5台车。VIP会员:缴纳20000元保证金,不限拍车次数。

第三章交易

第一条注册

注册,用户应当严格遵循河北德诚拍卖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名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本平台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第二条认证

认证,用户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系统设置的流程向其他用户竞价或出售事故车:

(一)通过实名身份认证,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

(二)竞价时需提交相应保证金。

第三条:暗标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车辆信息公开显示,竞买方自由出价设置暗标价格,期间竞买方只能看到自己的出价;

竞价时间:根据发布方的选择(且审核通过开始计时)

竞价规则:竞价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第四条成交缴费或放弃

1)待付款:缴纳各项款项(包括车辆价款、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款项缴纳时效为接到提车通知的2工作日内;

2)未缴纳费用及主动放弃提车均视为违约。

第五条 待提车

提车,经发布方选择同意交车后,即进入线下的车辆交付环节为提车环节。买卖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接,如发生争议,平台有权利以独立第三人的角色作出专业判断,用户应当予以认可和接受。

第四章法律

鉴于发布方拟通过平台发布出售信息,以寻求符合需要的买家;

竞买方拟通过平台提供的信息,以寻求合适事故车资源;

本平台基于先进的信息集散技术和业务规则,为事故车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高效、价优、可控的交易平台,并拟根据用户的申请,将事故车交易信息有偿提供给买家,撮合买家、卖家订立买卖合同。第一条 竞买方权利义务

1)竞买方应当依据自身专业水平能力谨慎出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

2)竞买方在符合提车条件时,应当于通知提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否则该交易自动取消,竞买方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竞买方竞得标的未经发布方及所有权人同意不得进行转售,已修复并可正常办理过户的情形除外;

4)竞买方竞得标的都应当办理过户,逾期办理的承担相应逾期责任,发布方及所有权人同意无需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除外。

第二条平台权利义务

1)平台有权对非法登录、不符合平台规则的用户以及平台认为有交易风险的用户进行限制登录及取消参与资格的权利;

2)平台在交易双方产生分歧时有作为独立于双方的第三方角色进行专业判断并进行相应的裁定处理。

3)平台作为用户获取服务信息、促成交易的第三方服务者,而非交易主体一员,不承担车辆瑕疵、交易争议等一切交易责任。

第三条提车、过户的违约处理

1)在发布方确认可交易后,因发布方原因造成获得投标资格方无法成功提车的,平台有权扣减相应交易保证金(以发布方发布车辆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标准)赔偿获得投标资格方。获得投标资格方原因造成不予提车的,平台扣减竞价保证金(以竞买方参与竞价的单车中标价保证金为4%标准)赔偿发布方;1)在发布方确认可交易后,因发布方原因造成获得投标资格方无法成功提车的,平台有权扣减相应交易保证金(以发布方发布车辆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为标准)赔偿获得投标资格方。获得投标资格方原因造成不予提车的,平台扣减竞价保证金(以竞买方参与竞价的单车中标价保证金为4%标准)赔偿发布方;2)车辆经买家维修并按照约定过户日期办理过户手续,卖家应当配合买家办理相关手续;

3)过户保证金采取一方提出双方缴纳的方式由平台暂存,买家及卖家完成过户后申请退款并由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4)因违约方原因造成守约方未能按约定过户日期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200元/天/台的逾期违约金,赔偿限额为缴纳的过户保证金。平台有权根据双方提交的信息并独立于双方作出专业裁定,并扣减过户保证金补偿给守约方。产生额外损失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四条其他约定

1)用户在平台进行的注册、登录、参与交易活动等行为均作为认可相关法律条款的依据,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2)因本协议之订立产生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3)本协议之解释和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